所谓工伤,又称作“工作伤害”、“职业伤害”,近日有传闻称,工伤认定必须单位同意,这是真的吗?据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可以自主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下面来具体了解下吧。
一旦发生工伤,无需经过单位同意,职工可以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同样能申请工伤认定。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中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定事实劳动关系。(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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